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于6月17日发布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开展沪伦通业务,沪伦通正式启动。华泰证券发布公告称,正在申请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交所公布上市招股说明书,GDR的发行量将是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10%;预计GDR发行将于伦敦时间6月20日正式在伦交所上市。华泰证券已确定GDR的最终价格,每份为20.5美元,募资总额为16.92亿美元。届时,华泰证券将成为首家“A+H+G”上市券商。


6月13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期间宣布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九条举措,提出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时隔3天,沪伦通就于6月17日快速落地,彰显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高效和“说到做到”的诚信作风。


与沪港通和深港通相比,沪伦通对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更具有重大意义。沪伦通的落地,可以说是中国资本市场真正打开了“全球化”的大门。


伦敦作为全球最具国际化的金融中心之一,不仅是欧洲债券及外汇交易领域的全球领先者,还受理大规模的国际股票承销业务。伦敦证券交易所扮演了伦敦资本市场的中心角色,是国际上最重要的股票市场之一,为世界各地的企业及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通往欧洲的理想门户。基于这种背景,沪伦通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实现了“四两拨千斤”的助推作用。一方面,中国企业在伦敦交易所通过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进行募资,拓宽了中国企业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中国投资者通过投资境外发行的GDR,可以享受全球经济发展的成果;此外,境外投资人也可进入A股市场,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红利。


沪港通、深港通在交易时间上差距不大,因此在制度设计上采取“两地证券机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的交易模式,在不改变两个市场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实现互联互通,满足两地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与之相比,沪伦通在交易时间、市场特点、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需要更多的技术和制度创新,以确保交易及时顺畅。以西向投资为例,沪伦通以GDR为中介,通过本地中间机构和境外存托机构转化为GDR,实现本地股票在境外市场发行,境外投资者直接对GDR进行买卖交易。这样,虽然标的股票与存托凭证分别在两个市场交易,但两者之间的价格联动将有效连接两地市场。沪伦通采取的交易模式实现了制度和技术创新,为中国资本市场与其他资本市场的合作探索出更多的路径和制度选择空间。


在推动沪伦通快速落地的同时,中英资本市场之间还在深入推进其他项目的交流与合作,比如全球第二大指数编制公司富时罗素(FTSE Russell)纳入A股等。在沪伦通、A股“入富”等资本交流项目的推动下,必将促使双方在资本市场监管制度、交易规则、产品创新等方面互学互鉴,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开展更多基础性、制度性和思想理念的创新,提高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水平。比如,为推动高质量对外开放,监管部门积极推进修订QFII/RQFII制度规则,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资本市场提供更多便利、放宽外资银行在华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准入限制、研究扩大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渠道等。包括沪伦通在内的一揽子制度创新与变革,一起构成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全图景,为中国资本市场走向世界奠定了基础。


□木丁(财经评论人)编辑 汪世军 校对 刘越